全國咨詢熱線:0516-87911759
如果沒有危廢處理資質,是無法進行危廢處理的,那么危廢處理資質要怎么辦理呢?鴻譽環境小編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危廢處理資質的辦理。
危廢處理資質辦理流程:
一、申請
申請單位環境保護設備工程驗收合格的,理應屬實填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表》(見附注),并附證明文件(見第六項)及所屬環境保護局評審建議,向省環境保護局明確提出書面形式申請。
申請單位為新建項目的,依據環辦函[2005]841號《關于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在生產設備試運行期間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關問題的復函》的相關規定,在向省環境保護局明確提出申請時,除遞交前述所規定的證明文件外,還應遞交在試產環節進行有關危險廢物運營業務流程的申請,并附項目建設經審核單位愿意試產的審批。
二、審理
1、省環境保護局對申請單位遞交的證明文件開展核查,對申請原材料不齊備或是不符法律規定方式的,現場或五日內一次告之申請人須撤銷案件的所有內容。
2、收到合乎批準標準的原材料或撤銷案件合格的原材料后,省環境保護局在五個工作日之內,機構省危險廢物及相關環境保護局對申請單位的證明文件和當場開展核查,對滿足條件的,應給予審理。對不滿足條件的,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并表明原因。
三、評定
省環境保護局自審理申請生效日20個工作日之內,依照以下規定對申請單位開展評定:
1、由省危險廢物機構申請單位進行危險廢物綜合性運營能力和自然環境風險評價,定編《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能力和環境風險評估報告書》。
2、省環境保護局機構專家對《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能力和環境風險評估報告書》開展審批,并產生審查意見。
四、審核、授予許可證書
1、省環境保護局創立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聯合會,承擔對根據技術性評定的申請和《評估報告書》審批結果開展核查。
2、省環境保護局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聯合會核查根據的申請單位,經公示公告后,對其授予危險廢物許可證,并給予公示。
3、對處在試產環節的危險廢物運營單位在環境保護設備工程驗收合格后10天內,將有關驗收證明原材料報省危險廢物機構辦理備案。
在環境保護設備工程驗收時發覺有不符原頒證標準的情況的,由縣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機構勒令其期限整頓,貸款逾期不整頓或是經整頓仍不符原頒證標準的,由省環境保護局扣留或是注銷危險廢物許可證。
4、申請單位憑授予的危險廢物綜合性許可證向所屬市工商企業管理單位申請辦理二建注冊登記辦理手續。
上一條
危廢處理流程-幾種常見的危廢處理方法
下一條: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方式的優點 |
返回列表 |